公告事項公告: |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一、訂定機關:雲林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7條。 三、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於「雲林縣全球資訊網」―「政令宣導」―「法令規章」―「地方法規」―「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law.yunlin.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1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第五課。 (二)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7號。 (三)電話:05-5523297。 (四)傳真:05-5331016。 (五)電子郵件:adccyl064@mail.yunlin.gov.tw。 五、本案為儘速落實本縣犬貓保護工作及有效管控並降低人與遊蕩犬貓衝突情事,以兼顧動物福利及公共環境安全衛生,並利於後續作業期程,依法務部106年2月13日法律字第10603502060號函意旨,有定較短之預告期間必要,爰本案預告期間為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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